“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湖南省“三高四新”战略,从湖南体育发展的实际出发,提出“十四五”时期湖南体育发展思路。
2016年以来,湖南体育工作紧紧围绕体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实施“一大两化三驱动”发展的策略,推动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改革、体育文化宣传、法治建设等各项体育工作深入开展,取得良好成绩。“十三五”期间圆满地完成了湖南体育各项工作任务,为“十四五”湖南体育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全民健身蒸蒸日上。“十三五”时期,全民健身坚持大体育发展趋势,打破行业、部门的思想藩篱,促进体育与多领域、多行业融合,以活动和场地设施建设为驱动,构建共享均等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全省认真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城镇和乡村居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逐步成为广大群众日常生活方式。截至2020年底,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664.28万,比例达38.51%,比上一个周期提高了6.11%。城镇和乡村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标准的人数比例为90.30%,与湖南省第四次国民体质监测公报数据相比提高了4.3%。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达标率为5.33%。全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68平方米,较2013年的1.09平方米有大幅度的提高,全省每万人足球场地约为0.75块。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覆盖率90.08%,比上个周期提高了48.28%。15分钟健身圈覆盖湖南全省4161个城市社区,占城市社区的93.70%(见图1)。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率为10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在节假日、课余等时间段向学生和社区居民的开放率为64.55%,体育彩票公益金投入全民健身经费占比75.62%。
“十三五”时期,湖南省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基本形成,每万人体育类社会组织数约为0.38个。全民健身指导员队伍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总人数达到10.44万,每千人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约为1.51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在全省各市州的覆盖率为85.71%。
全民健身活动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建成以提供体育健身服务为基本功能的(含资讯、科普及健身场所、教练预约等)互联网、健身APP、公众号等平台271个。出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配套文件和相关促进政策等208个。
“十三五”时期,湖南省持续创建“江、湖、山、道”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和“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县(市、区),积极承办或举办“健康湖南”全动会、全民健身挑战日·健康湖南动起来、中国户外健身休闲大会、薪火传承·中国健康跑、“巅峰湖南”六大名山登山赛、“龙腾潇湘”湖南传统龙船赛、“走红军走过的路·徒步穿越大湘西、大湘南、大湘东”等一批亮点频现、内涵丰富的全民健身品牌活动。同时,地方性健康长跑赛事精彩纷呈,如:长沙马拉松赛、常德柳叶湖国际马拉松赛、湘西自治州花垣县“湘西十八洞山地越野赛”。全省每年举办县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次数为1372次。
——竞技体育取得好成绩。湖南竞技体育坚持走集约发展、精兵之路,总共获得世界冠军26个、亚洲冠军55个、全国冠军339个,打破15项世界纪录,整体实力列全国第二集团和中西部领头羊。2016年里约奥运会,湖南15名运动员获得2枚金牌、3枚银牌、3枚铜牌和2个第四名,打破1项世界纪录和1项亚洲纪录。2018年第十八届亚运会上,湖南运动员取得了17金8银3铜的佳绩,是历届亚运会中湖南运动员参赛人数最多,境外亚运会获金牌数最多的一届。
——青少年体育得到加强。全省现有省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62所,其中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17所。省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141个,其中国家级俱乐部67个,国家示范性俱乐部7个。国家级青少年户外营地5个,国家级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营地1所。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1421所、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县市区6个。各级各类体校100所,省级体育后备人才基地86所,国家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3所,在训运动员人数13460多人,在职在训教练员967人。在第二届全国青运会我省获得41枚金牌、54枚银牌和62枚铜牌,夯实了我省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础。此外,全省从事青少年体育培训、赛事、交流活动的企业182家,注册青少年达110万人,每年举办省级青少年体育培训、赛事、交流活动达13000余次,有效地激发了全省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
——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速度快。湖南省2019年度体育产业总产出为1066.89亿元,增加值443.03亿元,从业人数为300872人,体育产业增加值占湖南同期GDP比重为1.11%。相比“十二五”末,体育产业总产出增长了39.37%,增加值增长了48.39%(见表1)。2019年体育服务业合计占比为82.35%,体育用品及相关这类的产品销售出租与贸易代理、体育用品及相关这类的产品制造、体育教育与培训这三大类别排名前三,占体育产业增加值占比分别是42.26%、14.90%、11.47%,这三类占比合计达到68.63%(表2)。截至目前2019年湖南省体育产业单位总数13191家。其中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共计6402家,个体经营户共计6789家。市场主体实力增强,湖南体育产业集团规模逐步壮大,成为湖南体育企业龙头,总资产达45亿,“体育-文化-健康-食品”发展体系初具规模。涌现出优冠、茵浪等一批自主创新本土体育用品品牌。
十三五期间,体育彩票发行总额,2016年60.04亿元,2017年81.92亿元,2018年102.66亿元,总体呈增长趋势,2019年因政策调控,有下降趋势,总额为62.11亿元。
——体育改革稳妥推进。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实行管办分离。印发《湖南省本级政府购买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与承办服务实施办法》《湖南省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实施办法》,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政府购买体育活动组织与承办服务体系。下发《关于推进全省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管理的实施建议》,打破社会组织承办体育赛事的制度壁垒,实现办赛主体多元化。
拓宽竞技体育项目发展渠道。新组建湖南省自行车队和击剑队,与学校、协会和企业组建湖南省空手道队、女子篮球队、女子足球队和男子冰球队。探索职业体育发展规律,积极扶持职业俱乐部的发展,湖南勇胜篮球俱乐部在2018年全国男子篮球联赛(NBL)中获得总决赛亚军。为推动湖南省足球事业发展,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湖南省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为引导冰雪运动项目发展,下发《关于加快发展湖南省冰雪运动的实施建议》,积极开展“北冰南移”青少年冰雪系列活动。
体育类社会组织改革有序推进。46个省级体育类社会组织接受省民政厅评估,评选出5A级6个、4A级13个、3A级13个。省体育局主管的42家体育类社会组织按照“五分离五规范”参与脱钩,推动体育类社会组织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体育法治宣传文化工作卓有成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构建“互联网+监管”体系,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了网上申办,6项政务服务事项入驻政府服务大厅。强化政策引领,制定了《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等以省政府名义发文的规范性文件4部,联合发文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2部,修正了《湖南省公共游泳场所管理办法》。体育宣传工作机制进一步得到完善,体育宣传经费的投入逐年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得到提升。“湖南体育网”、“红网体育频道”、“新湖南体育”频道等网络宣传平台的作用逐步显现,使湖南体育宣传呈现出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态势,为湖南体育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十三五”期间,“精准扶贫”实施了体育综合体扶贫、赛事扶贫、体育设施扶贫和引导企业扶贫等行动,共计投入8380万元。体育教育、体育科技,以及各项基础保障工作稳步推进,富有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惩防并举,加强专项效能监察,有力保障了体育工作健康稳定开展。
——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有待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人均体育消费和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与全国中等水准相比尚有差距,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与人们对体育日渐增长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全民健身活动开展不平衡,大多数表现在地市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全民健身的内容结构不平衡。从区域来看,长株潭三市全民健身运动开展明显优于其他城市;从内容结构看,健身休闲活动比竞赛表演活动开展好,体育培训次之。
——竞技体育发展遇瓶颈。竞技体育训练设施条件落后,优势项目偏少,竞争面较窄,优势项目水平滑坡,潜优势项目乏力,高水平教练员缺乏,后备人才建设渠道匮乏,三大球水平有待提升,职业体育发展滞后。部分业训项目和教练员队伍布局上还不够合理,竞技体育后备人才教育培训体系不健全,体校招生难的问题持续突出,后备人才的培养、储备和可持续发展面临的困难和压力大。
——青少年体育发展基础亟待夯实。青少年体育组织发展质量和效益有待提升,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任重道远,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实施滞后,县级业余体校萎缩,业余训练项目发展不平衡,后备人才缺乏,人才流动不畅。
——体育产业总规模和增加值较低,结构不合理。湖南体育产业体系有待优化、地域分布不平衡;体育产业传统行业优势显著,体育本体产业与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滞后;从事体育产业的人数太少,与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速度不匹配;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引导资金还没有设立,市场管理机构缺位,对社会体育产业的管理、扶持、引导和监督的力度还不够。
1.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界正处在全球化进程、世界经济、政治格局、全球治理体系及治理规则、人类文明及国际交往模式都将出现重大改变;同时国际关系日趋复杂,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日益增强;全球体育秩序、赛事格局受到重创。面对这一大变局,体育应当变中求进,也能做到变中求进。
2.国家现代化建设蓬勃开展。为正确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我们一定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通过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渐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这一背景下国家格外的重视和支持体育的发展,随着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体育应有新作为,也一定能有新作为。
3.“三高四新”战略锚定湖南前进方向。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将其贯穿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奋力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必定会为湖南发展打开新局面,迈向新台阶。《体育强国建设纲要》《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为湖南体育事业发展提供了指南,明确了湖南未来体育发展的策略。为此,体育应有新贡献,也一定能有新贡献。
总之,湖南体育发展面临巨大机遇,蕴含巨大潜能。“十四五”时期,湖南体育发展要辩证认识和把握发展大势,立足湖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体育发展的实际,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全面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体育强省建设的新征程中奋勇前进。
深入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践行体育强国建设纲要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健康中国、幸福中国的长远发展目标,立足于增强人民身心健康、促进人民幸福生活的发展宗旨,进一步深化改革,坚持创新发展,努力完善制度,实现依法治体,以全民健身、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体育产业、体育文化为发展主线,全方位推进体育强省建设步伐,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做出积极贡献。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将促进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满足人民群众一直增长的体育需求作为发展湖南体育的总体目标和根本宗旨,并作为具体开展湖南各项体育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贯穿体育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构建体育新发展格局,转变发展方式,实现体育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进一步深化体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湖南体育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与市场在配置体育资源方面的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发展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培育和引导社会体育组织的发展。
——坚持全面创新。紧密结合湖南发展的“三高四新”战略,全面创新湖南体育的发展思路与工作措施,力争在推动体育高质量发展上闯出新路子,在构建发展格局中展现新作为,在推动中部地区体育发展上彰显新担当,在坚持与发展体育特色中谱写新篇章。
——坚持科技兴体。坚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发展理念。一方面从外部广泛援引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另一方面加强体育科学技术产品的内部研发,大范围的应用于体育各个工作领域,创新体育工作方式,突破体育工作瓶颈,最大限度地提升湖南体育的服务效能。
——坚持综合效益。树立综合效益观,充分的发挥体育在增强体质、推动教育、丰富生活、拉动经济、繁荣文化、稳定社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为促进湖南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坚持“一体两翼四新”的发展的策略。“一体”,是指以促进人民的身心全面健康、丰富人民的精神文化世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两翼”,是指一方面以深化改革、科技兴体为主要动力,一方面以制度完善、依法治体为重要保障,两翼并举,为湖南体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四新”,是指围绕健康湖南建设,释放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的新动能;围绕开放强省建设,助推竞技体育的总实力和青少年体育上新台阶;围绕经济强省建设,实现体育产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新突破;围绕文化强省建设,统筹推进体育文化新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力量。
按照湖南体育强省建设规划(2020-2030年)战略部署,综合考量湖南体育发展的历史条件与现实要求,力争到2025年初步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体育强省发展格局。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公共体育产品得以丰富,公共体育服务的品质得到提升,全民健身意识与体质健康明显提高。竞技体育总实力稳中有升,项目布局与结构更合理,在国际、国内大赛中保持靠前水平,职业体育发展有新建树。促进青少年文化学习与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完善青少年训练与竞赛体系,保证体育后备人才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激活体育产业的市场活力,推动体育消费,体育产业总规模明显扩大。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体育文化品牌。体育改革环境逐步优化。使湖南体育总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一方阵、中西部地区领先地位。
——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更优。全民健身意识逐渐增强,全省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6500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2700万人以上,比例达到39%以上,群众体质稳步提高,符合《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标准以上人数比例不少于91.3%。提质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
——竞技体育总实力更强。继续深化竞技体育体制改革,创新竞技体育发展方式,慢慢地加强竞技体育的总实力,充分的发挥竞技体育的多元功能与综合价值。逐步优化项目结构与布局,继续在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等重大比赛上取得优异成绩。力争10名以上运动员参加奥运会4~8个项目的比赛;在2021年第三十二届奥运会获得1-2枚金牌,2024年第三十三届奥运会获得2枚以上金牌,在2022年第十九届亚运会等其他国际大赛中实现新的突破;在第十四届、十五届全运会中参加决赛阶段的比赛项目数量分别达到18个、20个左右,继续保持全国第二集团和中西部地区领先位置,并迈上新台阶。
——青少年体育发展更好。增强青少年体质,完善体育后备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持续深化体教融合,贯彻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切实提高青少年身心健康水平。大力搭建体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等青少年体育训练平台,显著提升青少年体育训练水平。
——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质量更高。加快发展体育制造业和体育服务业为龙头的体育产业。体育产业体系日趋合理,体育市场活力慢慢地加强,体育产品供给更为丰富,体育消费水平显著提升,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到2025年全省体育产业总规模超过2000亿元,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达到1.7%至1.8%,实现1-2家体育企业上市,体育产业从业人数超过40万人。
——体育文化的影响力更大。大力弘扬以中华体育精神和体育湘军精神为主线的体育文化。发挥体育在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传承发展湖湘优良历史传统体育文化,加强运动项目文化建设,推进体育科技文化发展。
推动健康关口前移,建立体育和卫生健康等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全力发展全生命周期的群众体育,开展全体人群参与的体育健身活动。积极地推进体育强省、全动健身模范市和全动健身模范县三级联创活动,持续实施全民健身“六个身边”工程。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服务,完善科学健身评估体系和个性化运动处方平台。建立较高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区域共享共建。统筹城乡公共体育设施布局,均衡配置公共体育资源,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体育服务资源相互连通,基本实现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全面落实《湖南省全民健身条例》,把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省、市州、县市区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全民健身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全民健身经费随国民经济水平提升逐步增长,积极地推进健康湖南建设。
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构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各市州县制定公布可用于建设健身设施的用地、建筑目录,盘活空闲地、边角地等资源,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面向公众开放的多功能运动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球场等。简化健身设施建设审批,新建居民小区和社区严格落实“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因地制宜补齐社区建设短板。加快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将赛事功能与赛后利用有机结合。充分的利用城市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实现体育资源共享,向社会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逐年提升。加强政策协同,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健身设施和冰雪设施。大力推广以政府出资、社区出地,企业以互联网思维运营的智慧社区健身中心的模式,提质现有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逐年实现全覆盖,建设农村社区“30分钟健身圈”。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监管体育设施,逐步的提升全民健身设施管理和服务水平。推进智慧健身路径、智慧健身步道、智慧体育公园和智慧社区健身中心的建设,智慧社区健身中心覆盖率逐年增加。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平方米。
合理做好城乡空间二次利用,积极推广季节性、多功能、可移动、可拆卸、绿色环保的健身设施。
推进每个市州建设一场多馆的体育中心,每个县市区建有一个以上规模适中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体育公园,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实现全覆盖。
建设2.4万公里潇湘健身步道(详见导图)。潇湘健身步道的整体布局,大体遵循着“三山、一江、一湖”方案。自东向西,由罗霄山脉至南岭,再到武陵、雪峰山脉的“登山步道”;自北向南,由环洞庭湖沿湘江溯源而上的“骑行步道”;以及可连接省内各登山步道和骑行步道,而依当地情况修建的城市“健走步道”,构成我省较完善的健身步道网络。
1、湘江流域以及湘北地区健身步道主要以“环洞庭湖骑行步道”和滨湖、滨江城市健走步道为主;
3、湘中地区健身步道主要以湘江骑行步道与湘中城市健走步道为主,辅以利用历史上原有的湘黔古道(湘中段)、湘粤古道(湘中段)一并进行建设开发;
4、湘南地区健身步道主要以南岭山脉登山步道,耒水溯源步道,东江湖环湖骑行步道以及湘南城市健走步道为主,辅以利用历史上原有的湘粤古道(湘南段)、湘桂古道(湘南段)一并进行建设开发;
5、湘西地区健身步道主要以雪峰山脉、武陵山脉登山步道,资、沅、澧水(三江)溯源步道以及湘西城市健走步道为主,辅以利用历史上原有的湘黔古道(湘西段)一并进行建设开发;
大力开展健身走(跑)、广播体操、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操舞、啦啦操、街舞、跳绳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健身活动。积极培育击剑、汽摩、马术、网球、垒球、射击、攀岩、射箭、电子竞技、轮滑、滑翔伞、运动飞机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健身休闲体育运动项目。大力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龙舟、舞龙舞狮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运动项目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项目。积极探索以房车营地、航空飞行营地为代表的新兴户外体育休闲运动项目。推动湖南百万青少年参与冰雪运动。推进“互联网+健身”,丰富线上线下结合的全民体育运动,支持线上平台发展,带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居家健身和网络赛事活动。
创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围绕“江”(湘、资、沅、澧等)、“湖”(洞庭湖、东江湖、柳叶湖、清江湖等)、“山”(武陵山脉、雪峰山脉、崀山、衡山等)、“道”(潇湘健身步道、茶马古道、岩道水道驿道等),着力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户外休闲活动品牌。充分的利用各地资源和民俗文化,打造“一县一品”特色体育项目,塑造各地专属的全民健身品牌。打造10个以上省级全民健身活动品牌,创建一批全动健身模范市、县。加强与国际体育竞赛组织的交流合作,打造“一带一路”国际赛事,推动湖南全民健身活动国际化。每年举办县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次数1500次以上。
扩大彩票公益金资助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办赛主体的范围,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服务的力度。
推广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打造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
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完善并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和运动水平等级标准。
扩大体育类社会组织,健全体育类社会组织网络体系。深化体育类社会组织的“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增进社会公平正义。确保体育类社会组织脱钩不脱管。强化市州、县(市、区)体育总会的引领作用,带动各级各类体育类社会组织发展,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类社会组织数量保持稳定增长,省级体育类社会组织达到65家以上,省级体育俱乐部达到80家以上。加强单项体育协会、行业和人群体育协会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社会服务机构。重点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充分的发挥体育类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服务、导向与指导、秩序与发展职能,计划和举办各类体育活动,培养各类体育人才。
构建一体智能化的社区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充分的发挥社区优势,建立社区健身服务指导中心,积极推行体育义工制,倡导科学健身理念,通过多种模式、多种载体提供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开展科学健身知识宣传,指导群众进行科学健身活动。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常态化,将国民体质监测指标纳入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综合统计指标体系。积极推动“体医融合”,大力推广“运动方案”,建立运动处方数据库,注重促进科学健身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性研究,研制推广体育健身新项目、新方法,加快推进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才教育培训,每千人拥有公益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2人。创新人才教育培训机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一批社区运动医生和康复师。
支持大中小学、厂矿企业等企业和事业单位发展各类群众性体育类社会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群众性体育俱乐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群众性体育俱乐部联赛,并积极承接体育部门赛事活动等公共体育服务。制定政策,推动各运动项目成立省级协会,鼓励地方成立相应的各级协会,扩大体育类社会组织力量。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建立全民健身志愿者注册、培训与管理体系,形成完善的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服务制度。
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推动建立志愿者保险制度。
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力度;结合大型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鼓励体育专业学生、优秀运动员到欠发达地区进行志愿服务。
全民健身活动覆盖全人群,重点保障青少年、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全民健身权利,制定实施青少年、妇女、老年人、职业群体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全方面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推动社会体育场馆向学生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完善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的特殊群体参加体育活动的保障体系,扩大有效供给,提高精准化服务水平。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开展体育活动的组织与领导。研制与推广适合特殊群体的日常健身活动项目、体育器材、科学健身方法。加强社区养老公共服务与老年人健身服务的有效衔接。推动残疾人康复运动与健身活动的开展,促进现有终端设备无障碍改造、优化,支持开发残健融合型无障碍智能终端产品,让人人享有参与体育运动的机会。广泛调动社会力量,为特殊群体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科学指导等保障服务。
1.创新发展思路,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坚持改革创新,更新发展理念,发挥制与市场机制下结合的制度优势,转变竞技体育的发展方式,逐步形成具有湖南特色的竞技体育治理体系与运行机制。激发竞技体育发展活力,探索竞技体育运动队与市州、高校、社会组织共建共享等不同办队模式。
2.优化项目布局,加强优势项目集群建设。做强、做实举重、皮划赛艇、柔道、摔跤等优势项目(群),振兴羽毛球、体操、跳水、射击、田径、游泳等湖南传统优势项目,进一步挖掘自行车、攀岩、跆拳道等潜优势项目,继续增加射箭、击剑、轮滑、中国式摔跤、街舞、速度滑冰、花样滑冰、冰壶等适合湖南开展的运动项目,扩充田径、游泳、赛艇、射击、高尔夫球等现有大项中的小项,全力发展足、篮、排三大球与冬季项目。扩大湖南运动员在国际、国内大赛中的参赛项目面,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
3.加强科学训练,助力运动成绩提高。对标奥运会、亚运会和全运会等重大赛事,借鉴国际竞技体育科学训练前沿科学技术手段和成功经验,依据我省竞技体育项目运动员的实际,科学制订体能、技能、心理、战术、机能监控等训练计划。支持项目中心和项目协会完善不同项目、年龄特点的训练标准和大纲。加强竞技体育发展规律、训练模式、技战术运用、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探讨与创新研究。创新训练理念、训练方法、训练的组织与管理。优化训练环境,实施科技支撑计划。建立多学科、国际化、高水平的科研训练团队和运动训练监控平台,监控训练的全过程,解决运动训练中的关键技术,破解比赛中的心理瓶颈。
4.创新竞技体育竞赛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深化竞技体育的赛制改革,创新以省级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为主的办赛理念与运行模式。充分的发挥运动竞赛在运动训练、选材、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对竞赛实施分级分类管理。以全运会赛制改革为标杆,以体教融合赛事改革为内容,创新湖南竞技体育竞赛体系。鼓励社会体育俱乐部参与竞技体育人才的培养,畅通社会体育俱乐部参与各种体育竞赛活动和承接政府购买体育竞赛服务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赛事的运营。
5.依托市场开发,推进职业体育繁荣发展。探索符合湖南实情的职业体育发展模式。全力支持足球、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球等项目成立职业体育俱乐部,支持教练员、运动员走职业化发展。重点扶持与支持足球俱乐部、篮球俱乐部的职业化发展,探索电子竞技项目职业化发展道路,慢慢地发展并壮大湖南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总体规模。积极开展以足球、篮球、排球为主的各项赛事活动,依托长株潭城市一体化发展形成的人口、经济、交通、市场等规模优势,大力开发竞赛市场,致力打造精品赛事,辐射带动全省职业体育赛事的运行。逐步优化与规范湖南职业体育的发展环境,形成政府引导、规划科学、市场运行、管理规范、产权清晰、运转高效的职业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6.多措并举,提高体育运动保障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湖南竞技体育发展的保障制度,提升保障服务水平。树立新型竞技体育人才观,注重竞技体育人才的文化素养,完善运动员文化教育制度与培养体系。做好重点项目、重点运动员信息档案建立工作。切实做好退役运动员的安置与再就业工作,认真落实湖南省退役运动员安置政策,逐渐完备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退役安置制度,初步形成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加强专业运动员的运动康复与医疗保障服务,与对口的专业高等院校、专科医院做合作与交流,深入开展运动康复与医疗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提升湖南竞技体育运动队伍的医疗服务水平。健全裁判员管理制度,加强裁判员队伍建设,提高裁判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与服务意识。
7.坚持科技兴体,提升体育科研攻关服务能力。加强体育科研攻关,提升科研基础条件,优化体育科研服务功能。加强对科学选材和基础训练的研究,着力解决重点运动项目关键技术难题。制定和实施优秀中青年教练员提升培养计划,提高教练员队伍的整体科学素养,加强教练员队伍的科学执教能力。通过“外引内扶”政策,对外筑巢引凤引进科研人才,对内加大科研带头人培养,逐渐增强湖南竞技体育科研人才整体实力。完善外聘科研专家服务制度,组成复合型科技专家服务团队,为训练、竞赛服务。充分的利用省市体科所和高校科研力量,提倡体育科研开放式合作,提升全省体育科研总实力。切实加强反工作,建立反工作的科学管理与长效机制,坚决反对和杜绝使用。
8.对接“一带一路”倡议,促进竞技体育国际交流。积极对接“一带一路”倡议,借开放强省的契机,完善体育服务支持体系,推动湖南体育对外开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竞技体育在多领域、多层面的深度合作,制定湖南竞技体育“十四五”国际交流与合作行动方案及合作项目。遵循“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健全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相关制度,顺畅合作机制。搭建与完善国际交流与合作的训练、竞赛、科研等专门平台。
转变竞技体育发展方式,初步建立具有湖南特色的制与市场机制的竞技体育发展模式,完善顶层设计。
科学设置项目,优化项目布局,坚持“优势项目优先发展”原则,拓展适合湖南开展的运动项目,拓宽国内、国际大赛中湖南运动员的参赛面。
全面推动足球、篮球、排球项目的发展,积极探索湖南特色“三大球”的发展路径,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力量热情参加的“三大球”训练、竞赛和后备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切实加强复合型训练管理团队建设,着力打造“训、科、医、教、服”一体化竞技体育服务团队。
建立1—2个复合型科研实验室,并定期指导和服务于各市(州)重点体校或运动队的选材、训练和比赛;支持和鼓励市(州)新建和恢复体育科研实验室。
建立优势项目、重点运动队员训练大数据管理系统和体能训练实验室,科学指导运动员训练和参赛。
与国家队共建国家级训练基地,遴选2—3个省级训练基地,提升软硬件水平,打造智能化科学训练基地。
1.深化体教融合,完善青少年体育发展体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出台《湖南省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方法的理念,加强学校体育、各类体校、社会体育组织三大阵地建设,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督导机制。积极探索具有湖南特色的体教融合发展道路,基本形成体系健全、制度完善、协同育人、融合发展的青少年体育发展新格局。
2.加强学校体育,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完善“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模式,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整合为体育传统特色学校,体育传统特色学校达到1000所。加强青少年健康教育,普及青少年科学健身指导,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与评定,提升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优秀达标率。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学校体育运动队,支持学校结合实际开展足、篮、排三大球以及田径、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游泳、街舞等项目运动,积极推广棋类、龙舟等中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掌握1-2项运动技能。积极发展幼儿亲子体育,开展“奔跑吧少年”青少年体育系列活动,推广趣味田径、快乐体操、小篮球、气排球等一批适合幼儿开展的体育项目,引导儿童少年和家庭广泛参与。发挥好青少年体育冬夏令营示范作用,推动普及青少年冰雪运动,鼓励和引导更多青少年参与体育运动。
3.深化体校改革,加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教育培训。建立以体育后备人才基地为主阵地,以体育传统特色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抓手的体育后备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开展新周期国家级、省级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认定工作,将体校、学校和体育类社会组织纳入评选范围,充分的发挥学校普及技能、体校专业化训练、社会组织个性化培训的功能。深化体校改革,鼓励体校与中小学校合作办学,共享资源,夯实后备人才教育培训基础。鼓励有条件的体校转型发展为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湖南各级各类体校达到60所以上,并且每市州至少有一所体育运动学校,县市区业余体校覆盖率达到30%。积极推行政府主导、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省队校办”、“市队校办”模式,推动省队与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衔接。
4.改革竞赛制度,规范管理青少年体育竞赛。改革青少年体育竞赛体制,合并湖南省青少年运动会和湖南省会,更名为湖南省学生(青少年)运动会,由省教育厅和省体育局联合主办。做好赛事的衔接和整合,教育、体育部门联合举办学校体育赛事和U系列各类青少年体育赛事,建立分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跨区域(校、县、市、省)的四级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管办分离,培育青少年体育竞赛多元化市场主体,鼓励社会力量办赛,搭建体育、教育、社会相融合的青少年体育竞赛体系。在全省青少年比赛中增加体能达标测试,科学设置体能测试指标,提高参赛质量。严抓赛风赛纪,防止弄虚作假,规范青少年运动员注册、资格审核检查、交流管理工作,全面加强青少年体育竞赛的反教育与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净化竞赛环境。
5.加强规范管理,大力培育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扶持和引导青少年社会体育组织发展,成立湖南省青少年体育联合会,不断壮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组织,创建青少年体育组织县市区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立社会体育俱乐部竞赛、训练和培训体系,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运行管理,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等级评定工作机制,促进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提升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与职业体育俱乐部对接机制,培养职业体育后备人才。积极引导体育协会、俱乐部等体育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资金补贴等方式,参与青少年体育竞赛、体育活动、各类青少年体育培训服务等,拓展社会资源投入青少年体育发展的途径。
6.加强交流,积极拓宽青少年体育国际视野。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少年体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拓宽青少年体育的多领域、多层次合作项目。积极开展与合作国家的青少年体育师资、教练队伍的双边交流与研修计划,互派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进行培养,组织青少年体育友谊赛、邀请赛、对抗赛等赛事活动。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成立青少年体育国际合作基地。
深入贯彻体教融合的青少年体育发展理念,整合各方面资源,构建学校、社区(村)、家庭、体育俱乐部多方联动、合作的形式多样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为开展青少年体育创造丰富多样的活动平台。
鼓励政府体育部门、社会体育俱乐部以及其他公共体育场馆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青少年免费或优惠开放,保证青少年体育活动的场地供给。
引导电视、广播、网络直播等各种媒体加大对青少年体育的关注力度,积极转播青少年体育赛事、体育活动。
推动湖南体育服装、球类制造、运动木地板、运动活动场地塑胶、健身器材、运动穿戴设备等领先企业向智能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引进先进的体育用品和体育制造企业落户湖南。打造一批在国内领先的体育制造业,提升体育装备制造业和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业在体育产业生产中的比重。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健身休闲活动、其他体育服务和体育经纪与代理、广告与展会、表演与设计服务四类体育产业增加值占比合计达到20%。促进其他体育服务中的体育金融、体育科技产业、新兴体育产业的发展。重点优化健身休闲产业链、竞赛表演业产业链、智能体育产业链、体育用品制造和服务全产业链、体育培训产业链、体育彩票产业链等六大产业链条。
湖南省体育产业的空间布局为“一核四区”。“一核”:在长株潭核心增长极重点打造长株潭品牌赛事、体育综合服务、体育用品和体育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四区”:以岳阳副省域城市为中心打造“沿长江—环洞庭湖”生态体育发展示范区及水上运动产业集群;以衡阳副省域城市为中心建设“大湘南”山地户外休闲体育产业集群;在“大湘中”发展高端体育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体育信息技术、现代体育服务业产业集群;在“大湘西”张家界、湘西自治州、怀化生态文化旅游经济带依托生态资源优势重点发展体育康养、休闲、旅游、会议会展业,打造国际知名的体育旅游目的地。建立长株潭、洞庭湖、湘南、湘中、湘西区域间体育产业联盟,完善体育产业协同合作机制,推动区域间体育产业协调联动一体化发展。
扶持优势企业,充分的发挥体育产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带动、示范作用,培育1—2家体育企业上市,发挥湖南体育产业集团示范带动作用,努力打造国内知名的体育航母型企业,到2025年实现资产100亿元。提升民营体育企业竞争力,支持中小微体育企业紧盯细致划分领域和市场,强化特色产品、经营和服务,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微体育企业未来的发展。在产业基础好、资源优、创新强的重点区域,选择未来市场发展的潜力好、竞争力强、关联性大的重点业态,发展一批特色型、专业型,以体育为衍生的金融、商业休闲、大健康、教育培训产业的体育产业园区。创造条件,入选一批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设立湖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单位和示范项目。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规划建设国家体育旅游示范基地,建设一批湖南省体育旅游示范区,突出红色体育旅游示范区的建设。
充分发挥资本、科技、人才和数据等核心要素在体育产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持续加大政府支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资产金额的投入,进一步提升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益,规范其使用范围,扩大公共体育设施和服务供给。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发展体育产业。加快体育场馆5G网络建设,推动5G与VR/AR、4K/8K超高清视频等技术相结合,形成智慧体育场所。鼓励企业充分的利用5G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培育壮大线上赛事、在线健身、居家健身、智慧体育旅游、智慧体育社区、体育媒体融合等新业态。创新人才教育培训模式,依托高校培养体育营销、体育经纪、体育赛事管理、体育与互联网科技融合等体育产业人才,在国企和优秀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人才培养的实训实习基地,走向市场化道路,激发产业效益,促进体育产业走向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道路。实施“互联网+体育”工程,推进湖南体育产业大数据中心和体育重点领域全产业链大数据库建设,力争湖南进入国家体育产业创新试验区和国家级体育产业协同创新中心。
支持长沙市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的建设,发挥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的作用,推行省级和市级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工作。设立“体育消费节”,全力发展节日和夜间赛事经济。丰富体育消费业态,打造数字体育商务平台,促进体育产品网络消费,扩大体育消费,提供体育消费空间,提升体育消费品质。实施品牌战略,全方位培育和打造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竞技体育赛事品牌、体育用品品牌和体育制造品牌,创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体育自主品牌。发行居民健身消费券,激发体育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健全体育市场整体的结构,提升体育产业竞争力。鼓励体育类社会组织、高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户外营地开展体育运动技能培训。加强体育场馆智能化建设,完善场地预订、门票销售、信息查询、健身指导等服务,实现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鼓励利用APP等手段扩大体育消费。创新体育消费支付方式,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体育行业特点、服务中小微体育企业的金融服务产品,围绕体育培训、健身服务、竞赛表演等领域,探索建立网络运动银行、运动虚拟币等模式。创新开发银行卡、移动支付等体育消费支付产品,推动体育消费便利化。建立体育消费数据监测体系。
加快构建自主品牌体育赛事体系,打造2-3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体育竞赛表演品牌。
大力推进“三大球”以及市场化程度高的运动项目的职业联赛理事会和事业联盟建立,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体系完善的职业联赛。
支持羽毛球、乒乓球、网球、高尔夫球等项目成立职业体育俱乐部,慢慢地发展并壮大湖南职业体育俱乐部的总体规模。
体育彩票发行坚持“防风险、转方式、增后劲、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强化“全产品、全渠道、全价值链”的管理思维,优化销售管理模式,提升规范化管理上的水准,构建多业态协同发展的销售经营渠道体系,渠道总数力争达到10000个。逐步的提升网点质量,逐步优化游戏产品营销售卖结构,推动销量结构性增长,年度销售在全国的排名与湖南省国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重点促进体育与医疗、养老、健康与康养、旅游与休闲、物联网、互联网等业态的融合。全力发展康体服务,引进和培育一批康体服务品牌项目。大力推进体育与文化,体育与旅游融合发展,建设涵盖“水、陆、空”的龙舟、滑水、骑行、徒步、登山、滑雪、低空飞行等系列运动休闲产品。打造湖南体育旅游品牌,培育体育旅游目的地城市。鼓励可穿戴运动设备、运动健身指导技术装备、运动功能饮料、营养保健食品药品和中医药运动康复服务等研发制造营销。推动体育产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培育壮大体育新兴起的产业。以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为基础,构建覆盖全省的“智慧体育”服务网络,建设湖南体育信息化平台,提升体育领域的信息化水平。
探索设立湖南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基金、投资基金,出台体育产业财政专项奖励、用地指标奖励等可操作性的政策及实施细则。以产业基金、财政奖励等来撬动社会资本加大对体育产业的投资运营。在体育场馆设施建设与运营、体育赛事活动举办、体育人才教育培训、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按照国家设立的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设立相应的省级项目,以此来推动体育产业的发展。建立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险制度,优化投资环境。制定刺激体育健身消费的优惠政策,制定体育产业行业规范和产品质量标准,引导和规范体育产业发展。
推动校企共建体育产业人才交流基地的建立,完善人才评估体系,研究制定职业操作规范和技能鉴定制度。
探索“产学研”一体化的人才教育培训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立体育产业相关专业,加强与体育企业的合作,重点培养赛事策划、场馆运营、体育营销与管理人才,大力培养复合型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和各种实践操作型、技能型人才。
建立体育经纪人管理制度,加快体育经纪人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体育经纪人注册登记制度和继续教育制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为主线,大力弘扬“为国争光、无私奉献、科学求实、遵纪守法、团结合作、顽强拼搏”的中华体育精神。发掘湖南文化的体育元素,将体育湘军的不畏强手、敢于拼搏的英雄主义精神,不忘初心、卧薪尝胆的大无畏精神,团结向上、敢于胜利的集体主义精神,刻苦钻研、勇于超越的奋进创新精神,无私奉献、忠于祖国的爱国主义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相结合,提炼和展示湖南体育的独特精神标识,树立具有优秀品质和优异运动成绩的体育明星形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出一批反映体育题材的影视作品,宣传体育精神。
规范体育赛事开闭幕式、开场仪式、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感的内容表达,切实将爱国主义、民族情怀、新时代体育精神融入其中。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体育文化活动。以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为内容,制作系列全民健身科普宣传片,系列娱乐体育节目。出版图文并茂的体育运动知识儿童读物。鼓励和繁荣体育文艺创作,编写《湖南体育大辞典》《湖南体育年鉴》,挖掘体育文化内涵,提升体育文化软实力。
传承和推广优秀湖湘传统体育项目,保护和开发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争取更多的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国家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目录,传承体育历史背景和文化。以汨罗龙舟文化为依托,通过国际龙舟赛事宣传中国龙舟民间传统文化。推动湖湘传统体育文化在世界的传播。
整理运动项目发展的历史沿革和文化渊源,挖掘提炼运动项目特色、组织文化和团队精神,讲好以运动员为核心的项目文化故事,形成具有不一样运动项目特点的精神气质和文化符号,推出反映运动项目文化的精神口号、队歌。加强优秀民族体育、民间体育、民俗体育的保护、推广和创新,重视对武术、气功、体育养生、龙舟、舞狮、棋牌等传统体育项目文化的挖掘、推广和创新工作。通过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推动运动项目文化发展,普及运动项目知识,展示运动项目的人文内涵,推广运动项目文化。开展以运动项目历史、运动训练竞赛、群众健身活动为主题的文学、摄影、影视、视频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文化产品。
把科技创新作为“体育强省”和“健康湖南”的战略支撑,利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及湖南广电传媒资源对全省体育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进行提质升级,推动体育文化成果向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促进全省群众体育素养和科学健身意识的提升。研发智慧型呈现技术、开发数字化体育文化产品,支持智能技术和创新服务在体育广播影视、演艺娱乐、出版发行、体育广告服务、会展服务等体育文化产业中的应用,实现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为全民健身“智慧化”发展提供新动能、为竞技体育高效发展提供新动力、为体育产业跨界深层次地融合发展提供新引擎,促进体育文化内容生产和传播手段现代化、创新驱动湖南体育高质量发展。
建设湖南体育文化新媒体工程,借助湖南强势媒体促进体育媒体的发展,用好5G、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成果,提升体育传播形态的全息化、可视化。
在体育公园建设体育文化长廊,在健身路径、健身步道和健身广场等户外运动场所设置科学健身指导标牌,引导人们科学健身。
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规划实施领导体制、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压实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抓党建促进地方体育发展、落实规划作为抓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充分的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体育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总体设计,将体育工作融入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统筹推进。建立与其他职能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全面落实依法治体,加强体育法治建设,把体育工作纳入依法运行的轨道,构建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现代体育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逐渐完备地方性体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引导和规范体育市场主体行为,依法对体育市场做监督管理,营造公开、公平的体育市场准入环境。围绕全民健身和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两个重点,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和体育消费监测体系,推进体育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体育产业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高危项目执法程序规范,将体育执法工作纳入省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统筹实施,推进湖南体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
完善规划发展体系。坚持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设计,下位规划服从上位规划。统筹协调,形成以国民经济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总体设计为统领,以专项规划、市州规划和年度计划为支撑,各类规划定位清晰、功能互补、统一衔接的规划体系。落实资源要素保障。加大资金支持、落实体育场馆建设补短板工程,满足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资金需求,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体育发展,充分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体育领域资源全面开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人才队伍整体水平。
做好规划衔接与细化工作,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分解落实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明确职责、明确分工,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可执行,可操作的举措。强化规划评估考核,尤其要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进行重点评估,对重点领域的明显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评估。完善规划中期评估和末期全面评估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跟踪分析规划实施情况,为调整目标任务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相关依据,确保本规划目标任务的如期完成。建立联合监测、评估、考核机制,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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